偶然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19-08-16浏览次数:264次
1、在家电销售活动中,抽奖抽的一台iPhone X价值9000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购买彩票中奖20000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无偿受赠获得一套房屋价值50万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2018年)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读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一般来说,“偶然所得”应同时具备两个特征:一是偶发性。取得所得是偶然发生的,不是经常的、必然的结果。二是收入性。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实务举例
【例1】在家电销售活动中,抽奖抽的一台iPhone X价值9000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9000×20%=1800元。
【例2】个人购买彩票中奖20000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20%=4000元。
【例3】无偿受赠获得一套房屋价值50万元,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因此,如果属于赠与直系亲属、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人、依法继承或遗赠的,受赠方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情形,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0×20%=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