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交个人所得税吗?
发布日期:2019-07-17浏览次数:188次
一、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年修正)】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实务解读:
退休人员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二、退休再返聘人员的返聘工资,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国税函[2005]38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务解读:
1、如果退休人员再返聘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退休后再返聘的,既有退休工资又有返聘工资,其中退休工资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返聘工资需要缴纳所得税。
三、退休人员的各类补贴,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务解读:
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取得的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财税[2008]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实务解读:
高级专家是指:(一)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1、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2、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规定:个人提前退休补贴按下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务解读: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